1、当公司股东有哪些风险吗
当公司股东确实存在肯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最重要风险在于,当公司经营情况不佳时,股东或许会面临投资损失,甚至可能血本无归。
2.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债务时,应当申请破产,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限制了股东的个人风险。
3.《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能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若股东违反这类规定,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导致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紧急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则应付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入股有什么方法
法律快车提醒,公司入股的方法多种多样,主要包含货币出资、实物作价出资、工业产权出资与土地用权出资等方法。
1.货币出资是最直接、最容易见到的方法,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需在办理公司登记前足额存入公司开设的临时账户。
2.实物作价出资方法需要股东以实物形式出资,这类实物需要经过评估作价,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股东在办理公司登记时,还需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
3.工业产权出资方法包含专利权和商标权、专有技术等。股东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时,需要是该工业产权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
4.以土地用权出资入股时,其出资作价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股东需办理相应的土地用证,以确保出资的合法性。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对上述出资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常识产权、土地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出售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