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对于大家来讲都是十分熟知的,依据不一样的合同性质就需要签订不一样的合同,在设立地役权时,就要签订地役合同。那样地役权合同包含什么条约?
网友咨询: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含什么条约
律师解答: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使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含下列条约:
(一)当事人的名字或者名字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地方;
(三)借助目的和办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成本及其支付方法;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律师补充:
地役权灭失的情形有什么?
1、土地灭失。土地灭失是任何以土地为标的的物权消灭是什么原因,但地役权不但由于作为其标的物的土地(供役地)灭失时消灭,而且地役权也因需役地的灭失而消灭。
2、目的事实不可以。设定地役权的目的事实上不可以达成,即供役地事实上不可以再供需役地便利时,地役权消灭。比如,汲水地役权因供役地水源枯竭而消灭。
3、供役地权利人解除地役权关系。在下列两种情形下,地役权因供役地权利人解除地役权关系而消灭:
第一,地役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
第二,有偿借助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成本。
4、抛弃。地役权人如将它地役权抛弃,供役地则因之恢复其无负担的状况,地役权归于消灭;但若是有偿的地役权,地役权人抛弃地役权后,仍应支付地役权全部期间的租金。
5、存续期间的届满或其他预定事由的发生。地役权如有存续期间,因期间的届满而消灭。其设定行为附有解除条件的,因条件的收获,地役权消灭。
《中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使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含下列条约:
(一)当事人的名字或者名字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地方;
(三)借助目的和办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成本及其支付方法;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宪法修正案